本报讯 (记者 覃俊)近期,清廉重庆建设总专班组织开展了新一批清廉重庆建设标杆案例和优秀实践案例推荐工作,其中,清廉政法单元4个案例被评为“清廉重庆建设标杆案例”,10个案例被评为“清廉重庆建设优秀实践案例”。值得一提的是,《江北区公安分局:构建公安特色大监督体系,保障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被评为“清廉重庆建设标杆案例”。
记者获悉,区公安分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构建大监管体系,持续增强队伍管理能力,促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构建职能清晰的责任体系,建立党委领导、从严办牵头、11个部门职能监督、基层科所队支部日常监管的“1+1+11+N”四级监督体系。构建系统规范的制度体系,制定《新时代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大监督工作规则》,“法定化”大监督工作的目标任务、职能职责、组织实施、评估问效。构建务实有力的工作体系,建立重点岗位谈话提醒、执法信访投诉问题分析机制,狠抓廉政风险防范,扎实开展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6+N”执法顽瘴痼疾等专项整治。构建真考实督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督导检查、问题转办、通报整改,考核评比、追责问责”等五项督导落实机制。大监督“前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向上向好,区公安分局先后荣获集体一等功、二等功各1次,有效助力江北成功创建市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