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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与四川德阳市深化消费维权合作机制

两地消费者跨区域产生消费纠纷,均可在其住所地进行投诉

  本报讯 (记者 覃俊 通讯员 胡樵)8月21日下午,江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四川省德阳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举行消费维权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这标志着川渝两地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深化,两地消费者在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均可在其住所地进行投诉,降低往返两地的维权成本。

  此次续签的消费维权合作机制共12条,分总则、合作内容、合作机制、合作时效四个方面。签约仪式上,两地消委会秘书长分别介绍了当地消费维权工作的经验做法,并结合典型案例,剖析了消费维权痛点、难点、热点形成的原因及破解路径,还围绕集体诉讼、协作维权,提高效能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记者了解到,江北区消委会落实“市委一号工程”,强化“双圈”消费维权合作,与四川德阳、自贡、广安等5个市、区建立了跨省消费维权协作机制,多次联合开展消费调查体察活动。其中,江北区与德阳市两地的消费维权合作至今已有3年,两地消委会多次联合开展宣传教育、消费体察,发布消费提示,对两地商品和服务开展监督,逐步建立信息共享、维权协作、工作统筹、学习交流等机制。今年“3·15”期间,两地消委会共同组建了公益律师团队,聘用公益律师16人,就两地消费者共同关注的消费问题,开展调查及消费评议,对涉及侵害两地不特定消费者的行为,共同处置,发表观点,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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