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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委会联合发布

校外培训理性甄别慎重缴费

  本报讯 (记者 覃俊)6月6日,记者从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为了营造良好的校外教育培训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区教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委会联合发布消费提示。

  1 选择正规培训机构

  江北区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全部清零,凡是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均涉嫌违法违规。消费者在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时,要关注培训机构是否具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还应实地查看培训机构的教师资质、课程安排、授课方式、教学环境、硬件设备、场地安全等情况,不要相信任何机构或个人的虚假诱导和口头承诺,理性甄别,避免冲动消费。

  2 慎重缴纳培训费用

  消费者在缴纳培训费用时一次性不要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超过5000元,并通过全国资金监管平台App进行购课缴费,避免培训机构倒闭或卷钱跑路等带来经济损失。若办理分期付款,要仔细查看分期付款合同,严防分期变贷款,不要选择“培训贷”等信贷产品。要警惕各类“误导营销”“优惠陷阱”“退款陷阱”,不要相信任何机构或个人以“帮忙择校”为由收取高额渠道费的行为。

  3 签订合同保留凭证

  消费者主动要求培训机构签订规范合同,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如: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特别是退费标准与办法,以及争议处理途径和方法等条款。消费者在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后,要及时索要发票,发票上要加盖与培训机构名称一致的印章,合同和凭证在培训期内要妥善保管。

  4 警惕网络培训陷阱

  网络教育培训机构其培训方法具有单向性和随意性,培训质量难以保障,如参与网络教育培训活动,一定要从官方渠道获取机构的信用评价等相关信息,杜绝先办理培训贷款再开通网络学习的情况发生。

  5 采取正当手段维权

  校外教育培训属市场行为,家长须自行承担潜在的培训风险。若家长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时,应及时与机构理性协商,若协商不成功,联系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区教委67668377、区消委会67020935),若调解仍不成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 经营主体落实责任

  各校外培训机构应落实主体责任,诚信经营,不得以诱导、欺骗等方式销售产品和服务,不得擅自更改教学内容,不得故意拖延退费或设置不合理扣费项目等,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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