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虹宇
在5月23日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江北区检察院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院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后摘得的又一国家级殊荣。荣誉的背后,是江北检察人多年来以文明铸魂、以实干筑基的生动实践,更是一条独具特色的检察精神文明建设之路的精彩呈现。
高位谋划
构建文明创建新格局
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文明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形成“党组统筹、部门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紧扣文明单位创建测评体系,细化分解创建任务,建立动态督导机制,确保创建工作落地见效。
在文明创建过程中,创新打造“红色教育+廉政警示”双核驱动模式。先后组织干警赴石柱县中益乡、邱少云烈士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特色思政教育52场次,观看《重庆·1949》《江姐》等红色剧目10余场,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青年干警座谈会36次,让红色基因深植检察血脉。
锻造铁军
夯实人才根基
队伍建设是文明创建的关键。区检察院坚持政治引领,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学习“第一议题”,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0次、政治轮训20余场,1个案例获评“重庆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典型事例”。
在实战实训方面,实施“青苗计划”,构建“1+3+N”培养体系,聘请2名“全国十佳公诉人”为实务导师开展实训活动10余次,邀请全国著名法学专家开设“名师大讲堂”,全面提升干警“读、写、辩、赛”综合能力。目前,已培养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全市“检察业务标兵、能手”13名,23人入选全国、全市检察机关各类人才库。
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300余人次,进行党员家访、慰问帮扶180余人次,以组织温暖凝聚队伍力量。
服务大局
彰显检察担当
在文明创建中,区检察院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2021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21797件,12份法律文书、33个案例分别被评为全国、全市“优秀法律文书”“典型案例”“优秀案例”。
创新打造金融检察、自贸检察、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等检察特色品牌,办理各类金融案件430件,为超150家金融机构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被最高检确定为重庆市唯一的金融犯罪检察工作联系点、评为全国14个基层检察院建设特色品牌案例之一;“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工作获最高检肯定与推广。
同时,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融合市委“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办理涉企案件200余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超千万元。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救助困难群众220余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90余万元。
深耕法律监督主阵地,率先建成全市首个“110可视化系统同步监督平台”,办理法律监督案件200余件,发现并移送各类监督线索240余条。结对帮扶石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经验获最高检全国推广,获评全市“检察事务保障工作结对帮建优秀院”;对口援助西藏左贡县、察雅县检察院,互派干警6人次,实现资源共享、发展共促。
文化引领
厚植精神沃土
区检察院大力实施“文化育检”战略,打造“丰碑与传承”主题检察文化,构建刑事类案全周期管控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同案不同处理”问题,获评“清廉重庆建设优秀实践案例”。精心打造院史陈列馆、清廉文化长廊,让廉政文化浸润心田。
坚持党建引领,不断丰富机关党员“三进三服务”活动载体,深入街道(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普法宣传160余场次。
在文明创建过程中,区检察院还注重提升干警幸福感,通过优化工会活动室、新建“爱心妈咪小屋”、推行绿色办公等一系列暖心举措,为全体干警打造了一个舒适安心的工作环境。

